談論編曲實在是一大學問,而我就像是在這大片沙灘上,還在摸索著適合築出沙雕的地方。
創意在於人的表現上,一個有創意的編曲,一定可以讓大家和自己都非常快樂,也許主旋律並不是這麼好聽。
但是想要進行到有創新的編曲,就好像跑步之前要學會走路,要比武之前要先會基本功夫,基本的會了,變成本能反應了,就算你理論忘了,對音樂的感覺和敏銳卻已經磨練出來了,所創新出來的東西就不再是雜亂無章,甚至重新發明舊有的輪子。
做很多事都是如此,創作是如此,練樂器也是如此。
技巧是用來詮釋音樂感情的,所以如果對樂器不是那麼認真,只是玩玩也不在乎,那麼技巧不夠紮實也是ok;但是如果你認真、在乎,那麼請花時間去磨練技巧,不要自掛個「感覺派」的頭銜來赦免自己,欺騙自己;技巧不夠紮實是沒辦法演奏出音樂的感覺的。 而速度這個東西,只是形成各種技巧中的一項元素之一,眩技的一員,比如單音彈的快、切分音彈的快、某種風格彈的快等等。有了一些速度也不要自滿,這是樂手 的通病,尤其對於非正規音樂教育出身的人特別容易如此,容易看不到自己欠缺的是甚麼,其實還有很多,包括技巧的使用時機。
台灣的非正規音樂教育出身的樂手通常會比較狹隘,也許環境的關係吧。這對不管是提升自己或是整個相關環境的水準都不是件好事。
其實藝術的東西和概念都可以相通的,當然創意也可以;在台灣,別的藝術領域的人們,不論程度、視野或胸襟似乎都比音樂領域的人要來的高和寬廣;多去接觸其他藝術的領域,不但可以刺激自己,也可以讓自己學的更謙卑和努力。
共勉之~